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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 发布日期: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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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选拔制度,切实做好我院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推免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工作的选拔原则和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金凌志、王宗军

副组长:陈平路、李嵩

组成成员:常亚平、薛明皋、刘启亮、李建斌、赵学锋

成立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加分项及加分成绩,小组成员为朱颖俊、朱东红、吴晓兰、占美松、罗光、祁超、马辉民、胡鹏。

本科教务办公室和学工组在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负责本方案的具体落实和实施,全程接受学院纪委监督。

二、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

依据学校推免生指标分配原则,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和管理学创新实验班的推免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或班级

指标数

专业或班级

指标数

工商管理

2

会计学(ACCA)

1

市场营销

5

会计学(CPA)

10

财务管理

8

物流管理

6

财政学

7(含一名“2+3”辅导员保研指标)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8

管理学创新实验班

11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应具备如下条件:

1.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加权平均成绩居本专业排名的前50%,实验班可放宽至前60%;

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4.本专业的必修课程当前无不及格记录;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6.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四、推免生综合成绩确定

本届推免生资格排序的综合成绩由加权原始成绩和加分项构成,不另外设置笔试和面试环节。

1.加权原始成绩为HUB提供的前六学期重修前平均成绩,若对成绩有疑义,联系教务科核实;

2.加分成绩由学工组组织核算,经学院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核定确认;

3.推免综合成绩=加权原始成绩×0.9+加分成绩×0.1。

五、推免工作日程

日期

事项

说明

9月24日

公布推免生推荐管理办法及推免生指标分配计划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通知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我院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推免生指标分配计划

9月24日

公布各专业前50%的裸分成绩及排名,具体排名请咨询学院教务科。

以HUB提供的截止9月23日的前六学期重修前加权成绩排名为依据

9月27日

提交加分材料,核算加分成绩

(加分细则详见附件78

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加分项证明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核算加分成绩

9月28日

核定加分成绩

专家审核小组核定确认加分成绩

9月29日

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确定推免综合成绩及排名

9月30日

推免生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10天

所有参与推免生选拔的同学,均须填写《推免研究生承诺书》(附件4);所有放弃推免生选拔的同学,均须填写《放弃推免资格说明》(附件5),填写时间在9月27日之前。

六、未尽事宜

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派教务科负责解释。

七、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2:校教〔2011〕40号--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奖励细则

附件3:校教〔2012〕37号--推免管理办法

附件4:推免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5:放弃推免资格说明

附件7:管理学院推免入围信息统计表

附件7:管理学院推免生加分奖励细则

附件8:核心权威期刊认定标准

管理学院  

202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