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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资助】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民族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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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少数民族学生奋发向上,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决定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度少数民族本科生“民族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华中科技大学大二及以上少数民族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民族之星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院系初评环节(9月19日—9月23日):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3日中午12:00之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交至本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将对学生上交的所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尤其是成绩排名、挂科情况、获奖奖项等内容;

2.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复评环节(9月底):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对各院(系)初评的材料进行复评;

3.公示: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复评结果选出入围成果展示学生,并在全校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围成果展示学生名单。

4.学生成果展示环节(10月中下旬):复评通过者进行答辩和才艺展示,由评委组打分,总分计算方式为材料得分*70%+个人展示得分*30%,按照分数高低评选出“民族之星”;

四、表彰或奖励

获得民族之星、民族之星提名奖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处)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针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民族团结教育科阿依克木古丽,办公电话87540170。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