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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资助】关于管理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0-11
  • 点击数:
 

管理学院2021、2022、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精神,我院将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4、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5、本次参评对象为2021、2022、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立

1、设立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设立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与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博士:2023.10.11——2023.10.18

硕士:2023.10.11——2023.10.18

2、具体安排: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依靠专家、择优支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应支持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请者于10月12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A4纸正反打印,经过导师签字后,交班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三)10月16日前,2021级、2022级硕士班级成立班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至少有五人,其中至少包括班长、党支书、党员代表,男女生代表各一人),完成班级排名(有加分项的同学,请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价和复印件至班级评审委员会);2023级硕士班级依据教务科提供本科院校及入学成绩完成学业奖学金评选,并填写《学业奖学金班级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将评选结果进行班级公示。

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10月17日前,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4),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3),并将鉴定结果进行班级公示。

10月18日10:00前,班级应将班级评定结果(附件2、附件3)及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923964249@qq.com,收齐附件1与附件2、附件3纸质版统一交给年级横向德育助理,其中《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按最终奖学金的等级分开,并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最后由横向德育助理交至管理学院222室资助德育助理处。

(四)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签订时间后续通知。

(五)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6),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收集附件6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定条件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指标说明

参照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7),我院学业奖学金指标如下(详见附件8)。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申请表请正反打印,黑笔填写。

2、必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发现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评比资格,并严肃处理。

管理学院研工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