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院将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金额
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申请对象及年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4、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2018级直博生和2019级、2020级非直博生符合申请条件,未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学籍状态为正常且完成注册的博士研究生,满足院系培养规定要求的学生方可申请,且当年毕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具备申请条件。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流程
(一)依据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进行评选(见附件1)
(二)成立班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至少有五人,其中至少包括班长、党支书、党员代表,男女生代表各一人;
(三)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13日前向班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A4纸正反打印,经过导师签字后,交班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班级评选:申请人经班级答辩后,由班级进行投票评选,班级参与投票人数比例需达班级人数的90%以上,评选全程由研工组德育助理进行督导,最终评选结果在班级公示。
(五)党支部审核: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见附件),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鉴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2),并将鉴定结果进行班级公示。
10月18日10:00前,班级应将评定结果(附件2、附件3)及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923964249@qq.com,电子档以“优秀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命名;收齐附件4与附件2、附件3纸质版统一交给年级横向德育助理,其中《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按最终奖学金的等级分开,并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最后由横向德育助理交至管理学院222室资助德育助理处。
(六)院系审核:研工组复审无误后,报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备案。
(七)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管理学院研工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