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校研工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安全意识,美化住宿环境、排查研究生宿舍(含博士研究生)各种安全隐患,决定在国庆节前期对研究生宿舍开展检查与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院系自查整改时间:9月15日-9月25日
2、学校抽查时间:9月25日-10月2日
二、研究生宿舍检查内容
1、有无封堵、占用宿舍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
2、有无违规使用酒精炉、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3、有无违规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的;
4、有无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5、有无饲养宠物、赌博等行为的;
6、寝室整体清洁、整洁度等。
三、研究生宿舍租借情况自查内容
1、有无违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在宿舍接待外来人员的;
2、有无擅自调换、出租学生寝室床位的;
3、有无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的。
四、工作安排
1、9月18日-9月21日:学生自查。学院结合研工部要求制定了学生宿舍安全自查对照表(附件1),学生根据自查表一一对照自查自纠。认真学习《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宿舍相关规定,提高认识。同寝室内若有同年级同学,可共同填写一份自查表;若为不同年级,需自行单独填写自查表。自查表请各班班长于9月21日中午12:00前报送年级德育助理。
2、9月22日-9月25日:院系自查。学院研工组将组成抽查队伍,随机进行宿舍检查,对检查出问题的宿舍进行公告批评,并责令整改。
3、9月25日-10月2日:学校联合抽查。研究生工作部将会同保卫处、宿舍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本次检查采取交叉分组的方式,将针对检查内容对研究生宿舍进行抽查,并做好宿舍检查记录,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说明:如在联合检查期间发现有租借及留宿他人等情况,将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学〔2017〕8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附: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校学〔2017〕8号
第十九条对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扰乱住宿管理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违反学生公寓来访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擅自调换、出租学生寝室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在学生集体宿舍内留宿异性或在异性集体宿舍留宿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擅自容留或藏匿外国人居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者协助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违章用电、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违禁电器设备,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五)在学生公寓(宿舍)楼内违规使用煤气灶、酒精炉等明火设备,因吸烟、使用蚊香不当引起火情,焚烧物品或故意往楼下投掷物品、火种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六)无故夜不归宿以及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七)在学生公寓内噪音扰民,受到两次及以上投诉,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学生宿舍内饲养宠物,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九)有其他违反学生住宿管理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附件1.《管理学院研究生宿舍自查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