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
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教学质量工程”第五批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立项范围及重点
1. 各院(系)教学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确立的重点教学研究项目。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
式改革与创新研究,结合专业特点的课程建设与各类课程整合研究,学生主动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
的研究,以能力与素质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研究,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等。
2.教学方法改革研究项目。其中重点为研究性学习研究,如基于项目、基于问题、基于任务的
学习等。
3.自选项目。重点为结合学科特点的各类教学改革研究。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依据本次立项范围及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确立2011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的重点,
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同时鼓励各院(系)建立院(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制度,开展本单位教
学改革研究工作。
2.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为5人左右(含负责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
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在研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3.具有创新性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以往立项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作
为校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
4.教学研究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教育教
学纯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5.各单位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确定最终申报项目,统一
推荐申报;申报项目数每单位一般不超过3项,较大院系可按教师人数的2%申报,最多不超过6项。
三、申报材料
1.本院(系)十二五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定稿(由院系提交);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
3.《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要求排序)一份,单位教学领导需
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教改立项的重点之一为各院(系)十二五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中的重点教改项目,请各
院(系)务必结合本单位规划,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
2.请各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11年5月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电
子版发送至hyjbest@mail.hust.edu.cn。
联系人:何亚军,联系电话:027-87542323。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
1.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2. 《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