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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补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5 点击数:

全校各院(系)、各学生班及相关单位:
根据校教<2009>93号精神,现将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补考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1.补考考试课程为各院(系)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的考试课程。
2.补考考试时间为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的第三周周六~第五周周日。
3.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于2011年9月5日~9月11日在学校HUB系统上申请注册补考。各学生所在院
(系)于2011年9月13日前统计出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并符合
补考条件的学生名单,填好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补考考试情况统计表(在教务处网页表格栏中下
载),经主管院长(或系主任)审定并签字同意后,于2011年9月15日前交教务处办公室,以便在第
三周前做好补考考场的具体安排。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考试时旷考及考试作
弊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补考。往年不及格的学生也不可报名参加补考。校友回校参加考试见教
务【2007】7号通知规定。
4.在校生的补考考试的管理与平时课程考试管理要求相同;校友参加考试要凭课程进修考试单和缴
费收据的复印件进入考场。正常考试命题时A、B两套试题(试卷)中未用于学生正常考试的一套作
为补考试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华中科技大学本
科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5.各院(系)于9月21日前将考生的补考通知单交开课院(系),以便做好安排。
6.医科学生补考由主校区相关院(系)在同济校区开设的课程时,由同济校区相关排课院(系)做
好考场安排;并由开课院(系)派主考教师到考场主持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务处负责选派。医科各
类补考人数统计由学生所在院(系)报送教务处医科办统计,以便教务处做好相应的考场安排。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九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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