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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补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6 点击数:

全校各院(系)、各学生班及相关单位:
  根据校教〔2009〕93号精神,现将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补考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考考试课程为各院(系)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的考试课程。
  2.补考考试时间为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的第三周周六~第五周周日。
  3.补考仅限上一学期正常修习的课程不合格的学生。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于2012年9月2日~9月8日在学校HUB系统上自行完成注册补考。各学生所在院(系)于2012年9月10日前统计出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并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名单,填好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补考考试情况统计表(在教务处网页表格栏中下载),经主管院长(或系主任)审定并签字同意后,于2012年9月12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在第三周前做好补考考场的具体安排。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考试时旷考及考试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补考。往年不及格的学生也不可报名参加补考。校友回校参加考试见教务〔2007〕7号通知规定。
  4.在校生补考考试的管理与平时课程考试管理要求相同;校友参加考试要凭课程进修考试单和缴费收据复印件进入考场。
  5.正常考试命题时A、B两套试题(试卷)中未用于学生正常考试的一套作为补考试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6.各院(系)于9月18日前将考生的补考通知单交开课院(系),以便做好有关安排。
  7.医科学生补考由主校区相关院(系)在同济校区开设的课程时,由同济校区相关排课院(系)做好考场安排;并由开课院(系)派主考教师到考场主持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务处负责选派。医科各类补考人数统计由学生所在院(系)报送教务处医科办统计,以便教务处做好相应的考场安排。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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