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2020级大类招生入学的普通本科学生将在完成第一学年的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学习后,于第二学期期末进行专业分流。现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按院系招生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由如下人员组成: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各系主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指导实施分流工作。
二、专业分流基本原则
以学院为实施主体,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同时兼顾社会需求、专业发展和资源配置等因素,遵循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分流工作。
三、专业分流对象
1.分流学生与分流专业
参加学院专业分流的学生是指2020年高考录取为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的普通本科学生,以及通过2020级转专业转入我院相关大类的普通本科学生。
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学生可供分流的专业包括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可供分流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学;不允许跨大类分流。
各专业分流计划人数见附件1。
2.属于下列情形者不参加专业分流:
(1)已在管理学创新实验班就读的学生;
(2)入校已确定专业的国际学生、民族学生;
(3)已确定专业,但因延长学籍降入分流年级的学生;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且明确复学后延长学籍至低年级的学生。
四、专业分流方案
我院分流志愿采用线下填报方式,由学工组负责发放和收取志愿表。管理科学与工程大类、工商管理大类分流志愿表见附件2和附件3。
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学生按照优先顺序可以填写两个志愿。先根据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情况进行专业分流,若某一专业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数超过该专业计划的人数,则将填报该专业的学生按HUB提供的重修前加权平均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计划人数录满为止;余下未能满足第一志愿的学生,将分流到第二志愿。
2.工商管理类
学生按照优先顺序可以填写五个志愿。先根据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情况进行专业分流,若某一专业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数超过该专业计划的人数,则按HUB提供的重修前加权平均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计划人数录满为止;对于未能满足第一志愿的学生,按照上述成绩再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根据其所填报的第二志愿开始进行专业分流;若第二志愿仍不能满足,则考虑学生的第三志愿;依此类推。
五、专业分流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专业介绍
在填报分流志愿前,全院将集中组织一次专业介绍和引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各专业(系)主任或者指定教师对各自专业进行宣讲,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培养特色,确保分流工作顺利开展。
2.专业志愿填报
专业宣讲后,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培养特色的基础上,将学院资源与自身兴趣和发展方向相结合,于6月24日之前完成专业分流志愿表的填报。学工组负责收集和统计学生志愿表。
3.专业分流评审
在尊重学生专业意向的基础上,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指派教务科依据学生的专业志愿和成绩排名对分流对象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7月15日HUB系统提供的第一学年重修前加权平均成绩为依据进行量化评审,根据量化评审结果确定各专业的学生名单。
4.公示、上报及确认阶段
7月16日之前,专业分流评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存在异议,学生本人可向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进行书面申述和反馈。公示结束后,7月21日之前学院将按照公示的结果进行专业排班,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在HUB系统中进行专业信息变更。学生按分流后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完成个性化培养方案。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管理学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管理学院2020级本科专业分流计划
专业名称 |
分流计划 |
财务管理 |
2个班44人 |
财政学 |
1个班25人 |
工商管理 |
1个班20人 |
会计学 |
2个班52人 |
市场营销 |
1个班17人 |
工商管理大类人数合计 |
158人 |
物流管理 |
2个班34人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个班37人 |
管理科学与工程大类人数合计 |
7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