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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2006级学生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报名、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26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05、2006级学生修读“七校联合办学”

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报名、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08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七校联合办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05、2006级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
学习报名的有关事项和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表现良好,学有余力的2006级、2005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05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3.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2006级、2005级(五年制)学生不得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
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

4.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仅限报一个专业。

二、学分及学位

1.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总学分要求为50;辅修专业总学分要求为25。

2.修满规定课程达50学分或以上,通过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学位证,且
符合开办专业学校关于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可获开办专业学校颁发的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或双
学位证书(修读武汉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毕业前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必
须达到该校要求)。

3.修满规定课程达25学分或以上,且符合开办专业学校有关辅修专业要求的学生,可获由开办专业
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不满辅修专业要求学分的学生,其修读课程成绩由开办专业学校转入学
生所在学校,记入学籍档案。

三、报名相关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2006级、2005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本《通知》公布后即可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元月18日。

2.报名程序

●下载并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
栏),交所在院(系)教务科。

●进入“七校联合报名”网(http://ut7.ccnu.edu.cn),点击“网上预报名”栏,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3.各院(系)汇总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打印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
位学生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单(须盖公章),并将以上材料于2008年元月25日前交教务处
教务科。

4.2006级、2005级(五年制)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08年2月25-27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
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报名
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教务处教务科
领取听课证。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5.2005级学生请于2008年2月28-29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报名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
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听课证。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
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6.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习特优生学费减半。

7.因人数限定,报名修读武汉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生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具体名单见附件3。不在名
单之列的学生,请改报其他学校各专业(含法学)。

四、有关教学安排

1.2006级、2005级(五年制)学生凭“七校听课卡”熟悉上课地点并按课表到指定地点上课。

2.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期间,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安排,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为
http://ut7.ccnu.edu.cn,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2008年“七校联合办学”开办专业一览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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