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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建】管理学院关于确定和培养2023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14
  • 点击数:

  

全院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管理学院党委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3、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4、在党章学习小组中参加学习。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流程

1、个人申请: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提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派其所在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3、群团组织推荐:各班级团支部通过推优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党支部提交推荐名单;

4、党支部决议: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5、党委备案:党委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6、指定培养联系人: 各党支部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7、培养教育考察:管理学院分党校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

三、时间推进表

截止日期

进程

相关材料

责任人/单位

3月17日前

提交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

申请人

3月19日前

群团组织推荐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班级团支部

3月20日前

党支部决议

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支部委员会

3月21日

党委备案

群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决议的相关材料

党委

3月23日前

指定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党支部

3月31日前

集中培训教育

学员手册、任务完成表、相关学习资料

分党校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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