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箱
  • 捐赠
  • 常用资源
  • 旧版网站
  • English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管理学院开展研究生“四有导师”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5-13
  •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的要求,讲好华中大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故事,营造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良好氛围,学院决定开展研究生“四有导师”评选工作,推选并表彰不超过10名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方面堪为表率的研究生导师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具有华中科技大学正式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

二、参与对象

管理学院全体在籍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

言传身教、润物无声。全面关心研究生成长成才,与学生关系融洽,在学术和做人方面均能给予学生指导,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

四、评选方式

1、学生自主推荐。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四有导师”评选活动候选导师推荐表》,纸质版推荐表交至管理学院研工组(管理学院222室),电子档以“四有导师+导师姓名+推荐学生姓名”命名提交至邮箱1274809341@qq.com,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2:00。

2、网络投票。组委会将“四有导师”候选人主要事迹编辑形成微信平台投票专题页面,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HUST管理人声微信公众号面向校内外师生校友广泛宣传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故事,接受全体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在籍在读研究生投票。投票规则如下:(1)每位学生只有1次投票资格;(2)每位学生1次只能投10票,多于10票视为无效票。禁止刷票行为,请大家相互监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会议评审。学院研工组将网络投票产生的前15名“四有导师”候选人情况向院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小组汇报,请院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小组依据情况,共同对候选人进行现场审定及投票,最终产生不超过10位管理学院研究生“四有导师”名单。

4、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表彰奖励

1、在学院范围内通过表彰大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事迹宣传与专栏推送,并为“四有导师”制作宣传视频,广泛播放报道。

2、给予奖金奖励。

六、注意事项

1、学生进行“四有导师”推荐时,要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对信息进行夸大,若违反上述规定,组委会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仅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在籍在读研究生拥有网络投票环节投票权。

3、鉴于本次活动属于公益活动,对刊登、使用的候选人图片及文字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同时,在未征得图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利用其进行任何形式的营利活动,以充分尊重和保护候选人的权利;其它组织或个人在未征得组委会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组委会选登的图片。

4、活动各环节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会有适当调整。

5、本评选准则解释权归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四有导师”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

6、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管理学院研工组 杨沙迪027-87556453

  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杭周昕18107202188

  杜 智13995548767

  夏梦茜18707180368

管理学院

2021年5月13日

学院要闻

  • 1
  • 2
  • 3
  • 4
  • 5